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长安大学国家奖学金及国家励志奖学金拟获奖 [复制链接]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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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学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及国家励志奖学金拟获奖学生公示各院(系)、工科试验班:经学生本人申请,辅导员审核,学院召开奖励与资助评审小组会议研究推荐,年11月9日学校召开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及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工作会议,审核通过了我校-学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及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初选名单,现予以公示(名单见附件)。公示日期:年11月9日—11日如有异议,请反馈至本科生奖励与资助领导小组办公室(渭水校区北辰楼办公室)。联系,联系邮箱:zzzx

chd.edu.cn学生工作部(处)年11月9日来源/信息门户整理/博文君君恭喜获奖的各位同学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收录于话题#个上一篇下一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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