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长安大学招生就业处年招聘公告 [复制链接]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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因工作需要,经报学校人事处同意,本着公平、公正、公开原则,长安大学招生就业处拟招聘工作人员1名,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:

一、招聘条件

1.具有良好的*治素质,忠诚*的教育事业,热爱高校就业工作,具有良好的服务意识和团结合作精神,服从组织安排。身体健康,品行端正。

2.具有一定的组织管理能力与文字能力,能够熟练操作计算机及相关办公软件。

3.年龄30周岁以下(截止年12月31日)。

4.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,人文社科及我校相关专业。

二、岗位职责

1.协助完成各类招聘活动的组织安排工作,联系和接待用人单位,为用人单位进校招聘提供周到细致的服务。

2.协助完成招生就业处网站、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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